发行价超股价三成,珈伟新能国资控股股东超11亿元定增叫停
界面新闻记者 | 郭净净
珈伟新能(300317.SZ)9月6日晚披露,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签署终止协议,原因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市场融资环境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
9月9日,界面新闻致电珈伟新能证券部,该公司工作人士表示,“控股股东肯定和上市公司管理层沟通过的,具体什么原因我这边也不清楚”。
珈伟新能此次定增事宜自2022年6月就开始进行,期间该公司两度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
根据2023年11月披露的定增募集说明书,珈伟新能拟向控股股东阜阳泉赋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阜阳泉赋”)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3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此次定增发行价为4.5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不过,2022年6月以来,珈伟新能股价持续走低,到2024年9月6日其股价累计跌幅约43.77%。其中,2024年以来,该股票股价累计跌幅超38%。
9月9日午盘,珈伟新能暂报3.14元/股,较前述定增均价4.58元/股,下滑31.44%。对于阜阳泉赋而言,这个价格显然“不划算”。
阜阳泉赋由阜阳市颍泉区国资委实际控制。2022年1月17日,阜阳泉赋与珈伟新能原实际控制人丁孔贤、李雳和丁蓓及其一致行动人等签署《纾困投资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阜阳泉赋以代偿丁孔贤向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1亿元、灏轩投资向民生银行的借款本金1.18亿元及相关费用为对价,取得李雳所持奇盛控股100%股权,间接取得奇盛控股所持上市公司6.42%股份。同时,丁孔贤等将其所持上市公司27.55%全部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召集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委托给阜阳泉赋行使。
由此,阜阳泉赋成为珈伟新能的控股股东,阜阳市颍泉区国资委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彼时公告显示,未来12个月内,阜阳泉赋及其相关方不排除通过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通过公开市场增持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方式巩固实际控制权。
2024年5月,珈伟新能管理层接受投资者调研时还表示,定增工作目前正处于冲刺阶段,国资的资金准备正紧锣密鼓地进行,进展良好,“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如期完成定增工作“。9月,该定增事宜正式告终。
阜阳泉赋转而采取增持方式入股。9月6日,珈伟新能披露,近日收到阜阳泉赋出具的《关于稳定珈伟新能控制权的方案》,阜阳泉赋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成长价值的认可,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
珈伟新能称,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珈伟新能为集风光储充、虚拟电厂、综合能源管理等数字能源业务与智慧照明业务为一体的综合性高新技术企业。上半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761.25万元,同比下滑27.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70.16万元,同比下滑787.83%,较上年同期转亏。
珈伟新能称,上半年,公司部分EPC工程因天气原因,施工有所延迟,导致公司报告期内同比EPC收入下降较大;工商业储能电站尚处规模建设期,对公司经营贡献仍处于爬坡期,短期尚不能对公司利润形成有效支撑。
8月19日,深交所下发纪律处分决定书,决定对阜阳泉赋、丁孔贤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经查,2022年5月29日,阜阳泉赋与丁孔贤及其一致行动人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确认阜阳泉赋与丁孔贤及其一致行动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2022年5月31日,珈伟新能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等称若丁孔贤所持珈伟新能股份因强制平仓、司法划转或其他被动方式减少,将可能导致阜阳泉赋被动违反相关规定;若出现此等情形,阜阳泉赋将根据相关规定承担责任。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丁孔贤所持珈伟新能股份合计47,936,3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82%)因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减持金额为3.31亿元。丁孔贤相关减持行为发生在阜阳泉赋收购上市公司后的十八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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