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总局局长:李云泽先生答记者问全文
9月24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金监总局局长在回答媒体记者提问时就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地方债、房地产企业融资纾困、小微企业贷款政策优化等诸多方面进行了详细解答,信息量极大,全文如下。
李云泽
金融监管总局局长 李云泽: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大家见面。首先,我代表金融监管总局向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金融监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以来,金融监管总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主动作为、事不避难,统筹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三大重点任务,各项工作迈出坚实步伐。
在防风险方面,我们聚焦重点领域,压茬推进化险工作,努力为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部署,积极推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坚决避免风险外溢和传导。目前,高风险机构集聚的地区,都已经形成了具体的改革化险方案,正在“一省一策”稳妥有序地推进实施。同时,我们也指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配合化解房地产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当前,我国金融业尤其是大型金融机构经营稳健,风险可控。伴随着房地产、地方债,以及中小金融机构三大风险逐步化解和缓释,金融风险正在稳步收敛,我们会坚决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在强监管方面,我们坚持标本兼治,以改革破难题、以制度促规范,不断增强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引导银行业保险业回归本源、聚焦主业,实现错位发展、优势互补。推动出台保险业新的“国十条”,及时完善资管规定,持续强化非银机构治理,优化夯实信贷基础管理,推动解决制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引导金融机构优化布局、苦练内功,积极应对净息差收窄和利差损风险。聚焦防控实质风险,切实落实尽职免责制度,同时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在促发展方面,我们着力打通堵点卡点,提升经济金融适配性,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力度。强化对“两重”“两新”的融资保障,大力支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截至今年8月末,高技术产业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分别增长13.2%、15.9%。推动小微贷款增量扩面,一视同仁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和民营企业贷款同比分别增长16.1%、9.1%。指导保险机构全力做好重大事故和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理赔服务,帮助受灾群众和经营主体渡过难关。今年前8个月,保险业已累计赔付1.55万亿元,同比增长26.1%。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积极加强与市场和各位媒体朋友的沟通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刚才潘行长就有关政策调整已经给大家作了通报和介绍,关于有关监管政策的优化和完善,一会儿我在答问环节会和大家作具体的交流。我们将努力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监管政策环境,持续用力、更加给力,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为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金融力量。谢谢。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大型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举足轻重,请问金融管理部门近期对促进大型银行稳健经营会采取什么措施?今年6月份,国务院印发了《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扩大大型银行下设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股权投资试点范围,请问采取了哪些相关落实举措?
李云泽:谢谢您的提问,我来回答您的问题。确实就像您刚才提到的,大型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中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也是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当前,大型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稳健,资产质量稳定,主要的监管指标都处于“健康区间”。大家知道,资本是金融机构经营的“本钱”,是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基础和抵御风险的屏障。近年来,大型商业银行主要依靠自身利润留存的方式来增加资本,但随着银行减费让利的力度不断加大,净息差有所收窄、利润增速逐步放缓,需要统筹内部和外部等多种渠道来充实资本。为巩固提升大型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发展的能力,更好地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作用,经研究,国家计划对六家大型商业银行增加核心一级资本,将按照“统筹推进、分期分批、一行一策”的思路,有序实施。我们也将持续督促大型商业银行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资本约束下的高质量发展能力。
当前,我国社会融资总额中,间接融资仍然占据主体地位,这也就意味着我们需要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金融尤其是科创投资的发展之路。前期,大型商业银行下设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已在上海开展股权投资试点,探索了路径,积累了经验,也锻炼了队伍,已经具备扩大试点的条件。根据国务院的有关部署,为切实发挥试点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发展创业投资,我们拟采取以下三个方面的措施来加以推动:一是扩大试点城市的范围。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将试点范围由原来的上海扩大至北京等18个科技创新活跃的大中型城市。二是放宽限制。适当放宽股权投资金额和比例限制,将表内投资占比由原来的4%提高到10%,投资单只私募基金的占比由原来的20%提高到30%。三是优化考核。指导相关机构落实尽职免责的要求,建立健全长周期、差异化的绩效考核。下一步,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继续研究扩大试点城市范围;同时不断优化配套政策,积极推动更多的项目尽快落地。
我就回答到这,谢谢大家。
▍北京青年报记者:关于小微企业,我们注意到近期国家关于小微企业的融资方面出台了很多的支持政策,金融机构也加大了服务力度。小微企业的融资呈现出了量增面扩价稳的态势,但同时部分小微企业也反映他们依然存在着堵点和卡点,想知道在这方面金融监管总局有没有什么针对性的措施?谢谢。
李云泽:谢谢您的提问。小微企业联系千家万户,是稳定经济、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们会同人民银行持续加强政策引领,协同多方发力,改进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截至今年8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了31.9万亿元,较2017年末翻了两番,平均利率也累计下降了3.5个百分点。为进一步打通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堵点和卡点,总局将重点从两个方面采取措施:
第一方面,会同国家发改委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的工作机制。这个机制可以说是借鉴了前期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经验,在区县层面建立工作专班,专班要“两手牵”:一手牵企业,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深入了解小微企业经营情况和实际困难,尤其是全面摸排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一手牵银行,把依法合规经营、有真实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的小微企业,推荐给银行机构。银行机构要及时对接,原则上一个月内完成授信审批,确保信贷资金直达小微企业,真正打通惠企利民的“最后一公里”。
第二方面,优化无还本续贷政策。2014年,原银监会发布了小微企业的续贷政策,俗称“36号文”,明确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可以申请续贷。也就是说,小微企业贷款到期无须偿还本金即可接续融资,该业务也被称为“无还本续贷”。应该说,该政策是深受小微企业欢迎的,在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们将从三个方面对续贷政策进一步优化。
一是将续贷对象由原来的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有真实融资需求,同时又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续贷支持。
二是将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到中型企业,期限暂定为三年,也就是对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都可以参照小微企业的续贷政策。
三是调整风险分类标准,对依法合规、持续经营、信用良好企业的贷款办理续期,不因续贷单独下调风险分类。
为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的相关支持政策真正实施到位,特别是解决基层信贷人员开展中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的顾虑,总局近期发布了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细化尽职免责的相关情形,以充分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第一财经记者:今年年初的时候,我们看到新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想了解一下目前有什么样的最新的进展和成效?下一步我们还有哪些工作考虑和新的举措?谢谢。
李云泽:谢谢您的提问。刚才其实潘行长已经就今年房地产相关的金融政策作了比较系统全面的回答,因为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事关经济金融大局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销售的持续放缓导致房企流动资金紧张,部分已售在建项目难以按期交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总局会同住建部建立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这个机制最大的特点就是“以城市为主体、以项目为中心”,将房企集团的风险与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区分开来,充分发挥属地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把合规的在建已售项目纳入项目“白名单”,引导金融机构满足房地产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推动项目建成完工和交付,切实保障广大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城市协调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商业银行已审批“白名单”项目超过5700个,审批通过融资金额达到1.43万亿元,支持400余万套住房如期交付。在协调机制的带动下,金融机构对房地产行业的支持力度也在不断扩大。截至8月末,我们今年的房地产开发贷款较年初实现了正增长,扭转了房开贷下滑的态势。房地产的并购贷款和住房租赁贷款也分别增长14%和18%,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
同时,为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刚才潘行长也介绍了,我们会同人民银行指导各地、各家金融机构因城施策来调整相关的房地产金融政策。下一步,我们也会配合人民银行积极推进稳妥降低存量房贷的利率,以进一步减少居民的房贷支出,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切实做到“应进尽进”“应贷尽贷”“应放尽放”,坚决打赢保交房攻坚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封面新闻记者:保险公司是资本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近期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请问金融监管总局在推动险资长期投资改革试点、支持参与资本市场建设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谢谢。
李云泽:谢谢您的提问。国务院刚刚发布新的保险“国十条”,对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和系统规划,我国保险业正迎来难得的历史性机遇。可以预见,今后我国保险市场将不断扩大,保险密度和深度将持续提升。保险资金规模大、期限长、来源稳定,天然具有耐心资本的属性,必将成为支持资本市场健康持续发展重要的价值投资者。
资本市场对金融稳定和经济发展无疑都具有重要作用。金融监管总局一直高度重视资本市场,积极引导银行、保险和资管机构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前期,经国务院同意,我们推动中国人寿、新华人寿开展试点,共同发起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募集保险资金投资资本市场。该基金注册资本500亿元,已正式开始投资运作,目前进展顺利。
(转自:不良资产行业观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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